引用信息
司玉琢,吴煦:论雇佣救助费用和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之间的关系,载《中国海商法研究》2023年3月第34卷第1期,第3-13页。
2018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网络信息化下的智能合同研究”(L18BFX013)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司玉琢,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吴煦,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雇佣救助是指救助双方约定,不论救助是否有效果,被救助方均需按约定的费率或金额支付固定救助费用的行为。雇佣救助费用和公约救助报酬在法律性质、计酬原则和支付条件上存在根本的差别。雇佣救助请求权不宜享有船舶优先权,但可享有一般法下的留置权,在符合共同海损构成要件时,可以列入共损费用进行分摊。
关键词
雇佣救助;“无效果,无报酬”;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
原文链接:/230507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