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信息
郑琳: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紧急状态条款”的合宪性控制,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3,10(01),第98-107页。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公安法治建设”( 项目编号: 19ZDA165) 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回应型治理视角下街镇综合执法改革的法治化研究”( 项目编号: 22CFX056)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郑琳,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摘要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的“紧急状态条款”频繁适用,在一
些地方有沦为“口袋罚”的趋向,公安机关在法政策下虚置裁量基准构成滥用职权,而宽泛适用行政拘留决定有违人权保障原则。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紧急状态条款”的适用,应符合宪法的规定,因为该条款本身即沿袭宪法的规定,部门法应被置于宪法秩序之下。对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紧急状态条”实施合宪性控制,应通过合宪性解释使其与宪法概念保持统一,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贯彻处罚法定和人权保障原则
关键词
治安管理处罚;紧急状态;合宪性解释;疫情防控
原文链接:/20230507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