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特点及保护制度改革
李天生 陈琳琳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渤海是我国内海,具有特殊的海洋地理环境特征,水域封闭性强,自净能力弱。针对渤海的特别情况,应制定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法以实行更高保护与责任标准及更严执法机制。针对环渤海海洋经济产业结构特点,必须强化产业促进法的作用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向高新技术、环保型方向调整。为更好地保护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应设置渤海管理委员会,确立其独立实体地位与主任责任制,并借助国家战略联动,实现在经济轴带及更广层面上的经济发展。同时,环渤海区域还应高度重视相关人文社会环境建设。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项目“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研究”(CLS(2017)ZDWT15);
【关键词】:渤海生态环境; 环境特别法; 产业促进法; 协调机制;
【原文链接】:/lunwen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