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联盟格局下中国反垄断豁免的法律应对
韩立新,林子樱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世界经济的推动下,国际班轮运输市场格局发生了重大改变———从班轮公会到航运联盟。原有制度已 无法有效规制现在以航运联盟为核心的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以欧美为代表,各国纷纷审视以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 制度为中心的航运规则体系。作为航运大国和贸易大国,中国的航运反垄断立法尚待完善。为应对航运联盟格局, 建议借鉴欧美立法经验,结合中国反垄断的基本立场及自身发展航运经济需求等因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法》 中全面构建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
关键词:航运联盟; 反垄断法; 反垄断豁免; 法律应对
原文链接:/lunwen202009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