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破产条款下法院管辖权的诠释: 一种联邦主义的视角
杨晓楠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国会对破产事项具有排他性的立法权,联邦最高法院在实践中通过解释宪法破产条款划定了联邦与州的权力边界,确定了破产法院在州事务上的管辖权。在联邦司法实践中,州主权豁免原则是联邦主义原则讨论的核心,宪法破产条款的适用本质上是州主权豁免原则的一种例外。充分理解联邦破产法的宪制基础以及破产条款对联邦主义原则的影响,是理解破产法院管辖权问题、借鉴美国破产法制度的前提。
原文链接:/lunwen202101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