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信息:
郑琳:《逻辑与进路:行政审批下放制度如何实现地方的有效治理与法治化》,载《交大法学》2021,(03), 第140-154页。
作者简介:
郑琳,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及地方法制、公安、法理、法史。
摘要:
下放是当前行政审批改革理论研究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课题,而深圳的制度实践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观察视角。行政审批下放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其内在本质是授权与委托,背后运行的制度逻辑是实现地方的有效治理。下放过程中承接机关缺乏主体资格,需要通过规章授权和修改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补强;事项范围和层级的混乱,亟待合比例地统一标准和条件;正当程序的缺失,则要通过内部程序、公众与专家的有效参与以及完整的信息公开等程序设计予以填补。行政审批下放要求确保承接单位具备实施条件,监管的重点是确定下放审批机关和现实施审批机关为监管主体,标准化的评价模式主要围绕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构建。这一切都旨在促进行政审批下放的合法、高效与便民。
关键词:
行政审批; 授权; 委托; 地方治理
原文链接:/lunwen202109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