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姜瀛: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风险刑法规制的向度与限度


2021-09-09

引用信息

姜瀛. 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风险刑法规制的向度与限度[J]. 南京社会科学,2021,(09):101-109.


作者简介

姜瀛,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摘要

"深度伪造"是一种以人工智能深度学习为基础的非真实音视频合成技术。基于"生成对抗网络"之技术内核,"深度伪造"技术所合成的非真实音视频作品具有高逼真度,若被不法利用确实可能引发严重危害后果。但应当看到,"深度伪造"的技术风险在于增加了虚假信息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民权利等传统法益的侵害程度,并未侵犯到新的法益类型。因此,基于法益的立法批判机能,刑法规制"深度伪造"技术的向度应当是在司法层面上降低入罪门槛与提升刑罚量,而并非是在立法层面上盲目地犯罪化。主张以"盗窃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为坐标将身份盗窃行为入罪化进而规制‘深度伪造’技术"的立法论观点,脱离了立法事实而制造出法益假象,不具有正当性。新兴技术治理过程中,我们要正视刑法的功能限度,刑事高压政策可能会扼杀创新,危及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前景。立足于开放性治理模式并建构以"标识义务"为中心的制度体系,将是"深度伪造"技术法律规制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

人工智能;深度伪造;犯罪化;司法应对;开放治理


原文链接:/lunwen20210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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