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 黄玥 韩立新:BBNJ下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


2021-12-05

引用信息:《BBNJ下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46-51页。

作者简介: 黄玥(1995—)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研究生,从事海商法研究; 韩立新(1967—) ,女,河北抚宁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海商法、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研究。

摘 要: 国家管辖海域外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保护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为填补国际法空 白,联合国开启了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BBNJ) 机制国际文书的谈判,以促进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生 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BBNJ机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延伸,应有效纳入生态系统方法对海洋 进行管理,并应用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未来BBNJ机制将会成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对于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参与BBNJ协议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应注重采用全球管理模式促进与沿海国的合作,并将生态系统方法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相结合; 同时,要重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以促进国际数据库的建立。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BBNJ) ; 生态系统方法; 海洋命运共同体; 海 洋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lunwen2021120501.pdf

站内导航

版权所有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

技术支持:集群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