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 王世涛: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分析


2022-04-19

引用信息

王世涛: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分析,载《比较法研究》2022年第2期,149-160。


作者简介

王世涛,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博士后,中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辽宁省优秀教师,大连海事大学教学名师。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侧重于财政宪法学、海事行政法学的研究,代表性著作有:《财政宪法学研究》《地方债的法律控制研究》《行政侵权研究》《海事行政法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违宪构成初探》《行政救济合法性标准的省思》《纳税基本义务的宪法学释析》《财政的宪法学分析》《纳税基本义务的宪定价值与规范方式》《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分析》《行政法的法典化:法学教义与规范模式》。


摘要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宪权行使的标志,但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不应以绝对主权为根据,制宪权的相对化及自然法的人权价值构成了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的法理基础。宪法最高法律效力不完全依赖于宪法效力自我宣称的规范形式。就效力范围而言,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直接作用于公权力(主要是立法权)而非私权利,由此私法自治的必要空间得以保留;而且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对后代并不当然具有“前在”或“先定”的效力,但可默示推定。


关键词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分析;制宪权


论文链接:/2022041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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