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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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北平,男,中共党员,197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2023年12月27日起,担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兼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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