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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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男,1978年2月生。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大连海事大学国土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大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辽宁省“RCEP智库”研究与促进中心副主任,大连人大理论与实践智库副理事长。

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研究员、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客员研究员。

【研究领域】

民法基础理论,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等。研究问题涉及财产法体系、土地等不动产权利、自然资源权利、成年监护制度等。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辽宁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

【社会兼职】

兼职律师,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仲裁员,傲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挂职担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两年,曾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五年。

【学术成果】

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

代表性成果有:

1.《论作为用益物权设立条件的“农民集体决定”》,《法制与社会发展》2023年第6期。

2.《〈民法典〉民事责任制度的演进逻辑及体系解释基础》,《当代法学》2021年第6期。

3.《论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体系的构造逻辑——〈民法典〉背景下的解释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6期。

4.《〈民法典〉中两种“土地经营权”的体系构造》,《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5.《〈民法典〉“人—物”对立逻辑的校正——民事权利体系解释的起点》,《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1期。

6.《权利主体规范逻辑中的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求索》2022年第3期。

7.《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解释——以〈民法总则〉第33条为解释对象》,《现代法学》2018年第5期。

8.《时代变迁与物权客体的重新界定》,《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9.《民法冲突解决中的利益衡量——从民法方法论的进化到解释规则的形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1期。

10.《论农地流转中“三权分置”的法律关系》,《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

11.《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定位》,《政法论丛》2016年第5期。

12.《论行为能力制度和新型成年监护制度的协调——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制度安排》,《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13.《“权能分离论”的解构与他物权体系的再构成——一种解释论的视角》,《法商研究》2010年第1期。

14.《相对所有权的私法逻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15.《财产法体系的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16.《物权法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10月版。

17.《民法典总则讲义》,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18.《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成年监护制度完善研究》,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19.执行主编:《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202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版。

主持科研项目主要有:

1.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自然资源利用的权利体系研究”(20AFX017),在研。

2.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解释论视野下财产法体系研究”(14BFX080),已结项:优秀。

3.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相对所有权的私法逻辑”(09CFX048),已结项:良好。

4.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青年基金):“知识经济背景下物权法理论的解构”(09YJC820042),已结项。

5.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一般课题:“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成年监护制度完善研究” (2018SFB2042),已结项:优秀。

【荣誉奖励】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教学名师。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第九届)三等奖,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长春市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吉林省社科联第五届优秀成果奖。2017年被评为 “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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