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翰 讲师,兴海副教授
男,1990年生,汉族,山东菏泽人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联系方式:bohan.xu@hotmail.com
学习经历
2007-2011 南京大学软件学院 工学学士
2012-2015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2016-2018 拜罗伊特大学 法学硕士(LL. M.)
2018-2023 帕绍大学 法学博士(Dr. iuris)
2021.12-2022.08 维也纳大学 访问学者
发表情况
Die Wiedergutmachung psychischer Schäden Dritter im deutschen und chinesischen Recht – Eine rechtsvergleichende Untersuchung des Schockschadens und Hinterbliebenengelds, Dr. Kovac 2023
《论违约方解除权的教义学构造》,《南大法学》2021年第1期
《德国侵权法基本结构》,卡纳里斯著,徐博翰译,《中德私法研究》第21卷
《中国民法典中的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德]方旭天著,徐博翰译,《中德法学论坛》第18辑下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释义》(编写《民法典》第1164-1166条,第1173-1178条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
科研项目
教育部项目“消费者权利保护的主要规制技术研究”(已结项),参加人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类型化的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公式化研究”,参加人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十六年来合同法总则核心制度的司法适用与理论反思”(已结项),参加人
获得奖励
2018年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奖学金(项目编号20180808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