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叶粽子香满堂,廉洁自律记心上。东汉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将“廉洁”解释为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格受到玷污。“廉洁”作为一种主流价值取向和一种正向普世追求,始终引领着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对伟大诗人屈原的纪念,其实质就是对廉洁文化的一种追崇,缅怀屈原的同时,我们需要做到端己心,律己行,坚守底线,清正廉洁。
端午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向全体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进行廉洁过节提醒:要时刻把“廉洁”二字镌刻心头,思廉、崇廉、守廉,切实做到洁身自好、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以及违规组织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公车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五、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七、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使用公款;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过端午,忆屈原,话廉洁。我们在缅怀伟大诗人屈原的同时,要将“廉洁”二字根植于心,自觉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让我们齐心协力,筑牢节日廉洁防线,共同维护文明健康清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