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向全体教师送上节日的祝福
并在此提醒全院各支部
把好责任关,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把好监督关,紧盯重点强化监督执纪
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教师
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校园安定
时刻紧绷“廉政弦”,坚决守住“廉洁关”
八项规定要牢记,思想防线要筑起
坚定信念不动摇,谨慎用权不放松
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廉洁从教的廉正氛围
现将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提醒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