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鹏举,马明飞:“区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划区管理工具法律问题研究


2022-10-09

“区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划区管理工具法律问题研究

任鹏举,马明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区域”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的深入,已有长眠于此的水下文化遗产被发现,如何为全人类的利益保护这些文化瑰宝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就地保护应为首选,加之“区域”非任一国家管辖,依托国际组织划区管理工具就地保护“区域”水下文化遗产势在必行。但是,现有国际组织划区管理工具在适用上尚存诸多法律困境。为此,在多边国际组织划区管理工具层面,可逐步扩大其适用范围,增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效能,注重同公海保护区的耦合和同区域海洋组织的互动。中国作为“区域”矿产开发大国和水下文化遗产大国,除了在国内法层面促进水下文物保护区同海洋保护区的协同和提升深海能力外,还应积极深化多边合作以推动划区管理工具间的协调。

关键词:“区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划区管理工具;《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2年第3期

原文链接:/kanwu2022035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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