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推助“一带一路”建设专题讲座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


2016-09-28

925日上午, 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国际商事仲裁推助‘一带一路’建设”专题讲座在大连海事大学国际会议报告厅举行。中国仲裁周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联合发起的旨在扩大对仲裁制度宣传,提升仲裁国际化与现代化水平、促进仲裁法学教育、培养具备国际一流水平的仲裁人才的年度活动。本次活动系中国仲裁周首次与大连海事大学、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市律师协会合作举办的系列活动之一。讲座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多个国际、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员宋连斌博士担任主讲,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文龙律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清华博士为评议嘉宾。受邀参加本次讲座的还有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徐伟先生,大连仲裁委员会发展处处长吴少云女士、大连市律协贸易与投资委员会主任任广盛律师以及130余名仲裁员、律师、我校法学院师生。

本次活动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徐伟先生致辞。徐伟副秘书长首先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表达了对承办方的感谢以及与会专家学者的欢迎和敬意,高度肯定了仲裁活动周以及本次活动对提高我国仲裁水平、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对经济发展保障功能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简要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功能、在过去发展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期待我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界能够在国际商事仲裁舞台上发挥更多更重要的作用。

本次活动主讲人宋连斌博士做了题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新发展:中国现状与问题”的专题讲座。宋连斌教授首先强调“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由此决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以及法律之外的多元文化的冲突和协调对国际商事仲裁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必须立足本国仲裁制度和实践的完善以适应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需求。宋连斌教授从三个方面展开主题报告:第一,近年来仲裁法律的新规定。主要涉及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和独立性问题、没有涉外因素的案件能否到国外仲裁机构仲裁问题、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仲裁法律规则修改的新变化以及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的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宋教授立足司法实践对上述问题的态度转变,揭示我国司法对国际商事仲裁支持和尊重的总体趋势。第二,近年来主要仲裁法律规则的新规定。宋连斌教授指出,仲裁规则修订是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大趋势,也是我国仲裁机构的普遍行动。并对追加当事人、合并仲裁与合并审理、多合同多当事人的仲裁程序、缺员仲裁庭裁决的效力以及紧急仲裁员程序和裁决效力问题等进行具体阐释。第三,仲裁领域常见的实务与理论问题。对我国仲裁裁决与我国法院生效裁定对同一仲裁条款效力认定存在冲突时我国法院的不同态度,国外仲裁机构以中国内地为仲裁地的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在A机构仲裁适用B机构仲裁规则的效力问题、主合同仲裁条款是否涵盖担保协议问题、合同履行中的侵权纠纷与仲裁条款适用问题等一一做出分析解释;并对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提点,包括国际投资仲裁、紧急仲裁员制度、仲裁员的权力与案件管理方式、利益冲突、代理人行为规范、第三方仲裁资助(融资)以及仲裁员费用控制等。最后,宋连斌教授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实践与发展进行展望,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实践一定会越来越开放!

随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文龙律师进行点评,认为:宋连斌教授的讲座给了我们商事仲裁发展的国际化视野,仲裁员和律师因此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应该加强业界的深入交流以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更好发展。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周清华教授认为,宋连斌教授的讲座通过理论和实践,特别是仲裁的大数据揭示了仲裁业的发展趋势,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思考。宋连斌教授关于紧急仲裁员、仲裁员权力与案件管理、第三人仲裁融资问题以及法院实践中的司法监督等问题的观点发人深思,值得进行持续性研究。

本次活动是大连海事大学作为ADR方阵的成员单位与中国仲裁周进行合作的富有成效的形式,期待未来能够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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