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许民强副书记当选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


2017-09-21

9月18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年会、两岸四地海商法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中国海商法协会会长卢鹏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宁波等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等来自航运、贸易、司法实践等专家、学者近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四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许民强教授被选举为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并做了诚挚的表态发言。他通过回顾自己考取律师资格,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求学经历,表达了对海商法的兴趣和向往。在追溯中国海商法协会从成立之初至今与海大共同成长的历程及重要的历史节点后,许书记郑重表态:今后将不辜负中国海商法协会对其本人以及大连海事大学的信任和支持,认真履职尽责,不余遗力地推动协会的发展建设。并且坚信大连海事大学有义务也有实力为中国海商法协会提供丰富的学术和人才资源,有能力为协会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向大会作了有关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的工作报告。本次理事会,除了增补副会长、常务理事之外,还修改了章程部分条款,听取了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法学院副院长韩立新教授代表海事专业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会后公布了中国海商法协会2017年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并对获奖者进行颁奖。我校海商法教师以及部分研究生分别获得二等、三等奖及优秀论文奖。

本次年会由主会场和分会场组成。主会场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叶红军主持。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发表了《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的主旨发言,对《民法总则》的立法理由予以绍并且将《民法总则》和《海商法》相关条文间如何进行法律适用发表了观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余晓汉对最高人民法院近年颁布的海商海事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以及对典型海事案例予以讲解分析。

分会场分为2017年海商法研讨会与两岸四地海商法及多式联运专题研讨会。2017年海商法研讨会主要涉及有关海商法修改的若干问题以及与海商法有关的热点问题。两岸四地海商法及多式联运专题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张丽英教授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我校法学院韩立新教授、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郭萍教授分别作为评论人发表了专业的评论。夏元军副教授作了题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扩张与平衡》的专门发言。

我校法学院部分教师及研究生10余人参加了本次盛会。我校师生获得奖项之多、奖励等级之高以及在会议期间的工作报告、讲演和评论,都给与会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凸显了我校海商法学科研究在国内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了学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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