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荣获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17-03-09

经2017年2月17日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委员会评选,2017年3月1日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终评委员会审议投票,产生出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我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共20名),这是我校及全国海事院校首次获得此项荣誉,也是辽宁省继第六届一人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后,第二次获得相关奖项。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每三年为一届,由45周岁以下的青年法学者参评。评选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按规定条件初评确定和推荐候选人,再经中国法学界顶尖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进行两次投票评选。不论是评选条件,还是评选程序,都非常严格,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历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在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届评选按照条件共推荐出候选人119名,创历届候选人数之最。

初北平教授由于在建设海洋强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方面的科研业绩,在海法发展、海商法国际立法、保险法和仲裁法和等方面的理论实务贡献,以及在资政建议、法学教育、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获得中国海洋法学会、中国海商法协会、辽宁省法学会和大连海事大学四家单位的联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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