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中日海法研讨会”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


2017-07-04

7月3日,“第十四次中日海法研讨会”在大连海事大学东山图书馆108室如期举行,来自中日两国的学者、律师、实务界人士以及在校博士生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本次会议围绕着“国际海事破产案件法律问题研究”和“船舶碰撞下定期租船承租人责任问题研究”两个议题展开讨论。受韩进破产事件的影响,跨境破产问题在理论和实务界都备受关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夏元军副教授、辽宁天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智勇律师、辽宁伯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沙乐章律师结合各自的研究和实践,针对海事跨境破产问题与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日本早稻田大学客座教授、岡部山口律师事务所左合辉行律师介绍了与此相关的日本破产法的特殊规定。本次会议的第二个议题,也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议。以定期租船的方式介入船舶营运的承租人是否属于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日本早稻田大学海法研究所所长箱井崇史教授从日本商法的规定出发,提出了定期租船人有可能承担使用人责任的观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朱作贤教授、辽宁斐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宏凯律师结合中国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中日海法研讨会”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与日本早稻田大学海法研究所于2008年发起成立,每年举办1-2次会议,分别在中日两国定期举行。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司玉琢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法学院副院长李志文教授、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郭萍教授担任了会议的评议人。会议最后,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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