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晓露副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017-08-30

8月26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在在河北大学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办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以及来自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的300多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

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我校法学院高晓露副教授当选理事会常务理事;樊威博士当选理事。

研究会2017年年会围绕“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这一主题,共分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法律问题”、“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以及“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及其他问题”四个分论题。我校法学院郭萍教授、高晓露副教授参加相关分论坛,与其他学者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

本次会议,不仅实现了环境资源法学前沿科研成果的分享,也为国家以及地方环境资源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是全国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一次学术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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