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在宁波海事法院举行揭牌仪式


2019-04-28

为优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的实质化运作,大连海事大学与宁波海事法院经协商决定共同设立并合作共建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东海海法研究院)。

今天上午,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东海海法研究院)揭牌仪式在宁波海事法院举行,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章恒筑等领导出席活动。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章青山主持仪式。

(仪式现场)

(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致辞)

(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致辞)

随后,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签署合作协议


     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和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共同为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东海海法研究院)揭牌


 

新成立的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东海海法研究院)作为宁波海事法院和大连海事大学合作共建的重要平台,将在海事司法审判理论研究、重大研究项目开展、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宁波海事法院和大连海事大学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平台、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东海海法研究院)创新发展。

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东海海法研究院)的办事机构设在宁波海事法院办公大楼内,双方都有专人派驻。主要职能有:开展海事司法审判理论问题研究,提供涉海法律问题咨询,承担重大研究项目,主办或者协办国际国内海事、海商法律相关主题的研讨会或高端论坛。此外,宁波海事法院也将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提供实践基地,并以此为窗口,为浙江省、宁波市输送高层次法律人才以及港口、航运、物流人才。大连海事大学也将为宁波海事法院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到高校开展法律英语培训、上船实践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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