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3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通知


2022-12-28

按照学校《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的通知》的要求(https://oa.dlmu.edu.cn/oarss/view.do?pkId=10865431),现组织对2023年度“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2月14日

二、申请类别及选派规模

联合培养硕士(1人),联合培养博士(3人),访问学者(1人)

三、留学单位

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西班牙马拉加大学

四、资助内容及期限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五、外语水平要求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 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 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 、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 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 95分, 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 ,韩语达到TOPIK4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内容须明确具体面试、考试形式及主要内容。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扫描件(如暂时无法获得该申请材料可以先进行预报名);

2. 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

3. 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或相应证明材料(如暂时无法获得该申请材料可以先进行预报名);

4. 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5.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 外文学习计划;

7. 成绩单扫描件;

8. 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七、报名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发送到zhangjun0077@dlm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2023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报名申请+院系+年级+姓名”。

八、选拔方式

法学院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最终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九、注意事项

因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可能面临延期派出、出入境限制、无法及时办理签证等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请拟申请同学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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