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 王世涛:行政负责人出庭的规范分析与制度反思


2021-09-30

引用信息:王世涛,《行政负责人出庭的规范分析与制度反思》,载《东南法学》第三辑,第70-85页。

作者简介:王世涛,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宪法学、行政法学。

摘 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迎合了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现实需求,但由于依托行政诉讼调解,该制度从产生伊始便蕴藏着合法性危机。该制度将行政诉讼信访化,将诉讼的实效寄望于行政权力而非司法程序,不但有悖于宪法的民主与法治原则,也不符合首长负责制、行政组织法、诉权和处分权原则。该制度与行政诉讼代理制度、行政诉讼责任制度也不相容。该制度规范自相矛盾,效力自我否定。而且对该制度的司法解释也有自我设权、超越职权的违宪之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确立和维系的原因在于被期待的社会效果,而实际呈现的却是缺乏实效的政绩模式和指标数据。为此应当进行实证考察,撩开 “高出庭率”的面纱,揭示“出庭不出声”的真相,破解强加给原告的“告官要见官”的诉求, 探究这一制度在我国“一枝独秀”的奥秘。从根本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制度选择的错误,因此,应当将这一制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删除。

关键词: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文链接:/lunwen20210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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