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三权分置”路径的理论证成与具体展开
叶明,朱佳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公共数据确权问题关涉公共数据能否安全、高效地流通利用,故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热点问题。公共数据可确权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规范依据,并逐渐衍生出行为规制路径与确权路径、传统确权路径与新型确权路径的争议,但各路径皆有诸多缺漏。“三权分置”路径作为其中的主流路径,其适用于公共数据确权仍有待理论证成与具体解构。在理论证成方面,从经济学视域观之,其不仅可降低交易成本以提升产权效率,也可避免陷入“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以实现利用均衡;从法学视域析之,其区分权利客体以实现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确权,辨别权利主体以保障与平衡来源者、持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分设权利内容以兼顾安全与效率价值。在内容构造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以公共机构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合法持有为成立要件,包括管理和流转权能;数据加工使用权以使用者对公共数据集合的合法取得为成立要件,涵盖加工和使用权能;数据产品经营权以数据产品持有者对数据产品的合法持有为成立要件,包含管理、使用、处分和收益权能。
关键词:公共数据;“三权分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5年第1期
原文链接:/kanwu2025014355.pdf